药效化妆品
导读:药效化妆品 : 指既有化妆品的效果,又对人体的某些疾病及瑕疵有一定治疗、缓解和养护功能的化妆品,有的甚至可对人体结构或机能起一定影响。此类化妆品应同时符合医药标准及日化标准,必须经过毒理实验,在安全性方面得到确实保证。如粉刺霜、祛斑霜、疤痕净、丰乳膏、生发膏、脱毛水、减肥霜、药物牙膏、药皂等。它们大多是在
药效化妆品 : 指既有化妆品
的效果,又对人体的某些疾病及瑕疵有一定治
疗、缓解和养护功能的化妆品,有的甚至可对人
体结构或机能起一定影响。此类化妆品应同时
符合医药标准及日化标准,必须经过毒理实验,
在安全性方面得到确实保证。如粉刺霜、祛斑
霜、疤痕净、丰乳膏、生发膏、脱毛水、减肥霜、药
物牙膏、药皂等。它们大多是在化妆品的基料中
加入有一定医疗作用的添加剂配制而成,只有
极少数是完全由天然物提取的。1987年日本厚
生省(相当于我国卫生部)同意用于化妆品的药
物共有12大类:①从植物中提取者38种;②从
动物提取者16种;③菌类代谢物6种;④油脂类
6种;⑤氨基酸类5种;⑥粘多糖类2种;⑦生物
高分子类7种;⑧激素类6种;⑨酶类5种;⑩维
生素类18种;(11)感光素类5种;(12)药物类18种。
我国迄今虽未正式公布允许在化妆品中使用的
药物名单,但也必须经过毒性实验。日本规定的
安全性实验有以下各项: 急性毒性、皮肤一次
性刺激、皮肤连续性刺激、触感性、光毒性、光感
性、眼刺激性、变异原性等。
药效化妆品与通用化妆品的区别在于前者
兼有医疗作用,后者仅是护肤、美容作用;前者
是短期使用,一旦病情消失,即停止使用,后者
是长期使用。药效化妆品除经日化部门鉴定外,
还需经卫生部门鉴定,并在产品说明书上说明
其使用范围、方法及疗效,以免误用。